英國建議對非流動性基金實施90天預先通知
英國金融監管機構建議對房地產等非流動性資產設定90天的贖回預先通知期。該規定旨在減少匆忙拋售資產的情況,並使英國與國際標準接軌。

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建議對非流動性資產設定90天的贖回預先通知期,以遏止恐慌性拋售。該措施旨在防止在市場受壓期間因流動性問題而導致基金暫停贖回。投資者保護規定令英國市場與開放式基金的國際流動性標準保持一致。
英國金融監管機構建議對房地產等非流動性資產設定90天的贖回預先通知期。該規定旨在減少匆忙拋售資產的情況,並使英國與國際標準接軌。

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建議對非流動性資產設定90天的贖回預先通知期,以遏止恐慌性拋售。該措施旨在防止在市場受壓期間因流動性問題而導致基金暫停贖回。投資者保護規定令英國市場與開放式基金的國際流動性標準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