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SEC正式通过最终规则要求所有在美上市外国公司高管及董事自3月18日起必须按规定披露持股和交易信息
美国SEC于2月27日正式通过最终规则,要求在美上市外国公司的董事和高管必须公开披露其持股及交易情况。根据去年年底通过的《外国内部人士问责法案》,相关高管及董事需在3月18日前开始履行披露义务以符合最新的监管要求。该规则旨在消除外国公司内部人士此前享有的豁免待遇,确保其在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管标准能与美国本土公司保持一致。
Xurve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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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证券监管机构周五宣布,已正式通过最终规则,要求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董事及高管必须披露其持股和交易情况。此举是根据美国国会去年底通过的指令所实施的。
这一新规的落地,反映出美国正持续收紧对在美上市外国企业的监管力度。去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启动了一项规则制定程序,旨在要求许多外国公司提供更详尽的投资者披露信息。相关官员表示,此举旨在堵住一个被认为特别让中国受益的监管漏洞。

根据 SEC 发布的新规,持有特定注册股票的外国私人发行人(FPI)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成员,必须自3月18日起,严格遵守《追究外国内部人士责任法》(Holding Foreign Insiders Accountable Act)的要求,开始申报其持股变动及交易明细。
根据周五通过的规则,持有某些注册股票的外国私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成员必须从3月18日开始披露其持股和交易情况,以符合《追究外国内部人士责任法》的要求。
该法律由美国国会于去年12月通过,其核心在于取消了此前针对外国公司内部人士的豁免待遇。这意味着,这些外国公司的高管现在必须履行与美国本土公司官员完全相同的披露义务,从而确保市场透明度的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