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央行和外匯管理局發布新規要求境內公司匯回海外上市資金
中國央行與外匯管理局於2024年12月26日聯合發布新規,要求境內公司將海外上市募集的資金匯回國內,並設立專用資本賬戶進行跨境資金結算。新規將於2026年4月1日生效。
洞察:
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於2024年12月26日聯合發布新規,要求境內公司在原則上將海外上市募集的資金匯回國內。此舉標誌著中國在跨境資本流動管理方面的重大政策轉變。新規將於2026年4月1日生效,並對於中國公司如何管理海外資金流動產生深遠影響。

中國央行與外匯管理局於2024年12月26日聯合發布新規,要求境內公司將海外上市募集的資金匯回國內,並設立專用資本賬戶進行跨境資金結算。新規將於2026年4月1日生效。
